紅網長沙9月19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劉志傑)老人搭乘公交車被乘客撞到受傷,後經鑒定為九級傷殘。老人認為公交司機急剎車是導致自己受傷的最直接原因,於是一紙訴訟將公交公司告上法庭,索賠18萬餘元。9月18日,芙蓉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
  去年10月23日上午9點多,周娭毑搭乘701路公交車外出辦事。由於車上乘客比較多沒有座位,周娭毑便站在靠近車後門的地方。結果剛過了一個公交站,司機突然急剎車,導致身後一名比較肥胖的女乘客撞到她身上,造成左臂骨折。周娭毑說,事發後司機將她送到醫院,她住院治療70多天,公交公司墊付了6萬多元醫葯費。
  出院後,周娭毑仍然感覺手臂疼痛,不能負重。後經鑒定,其傷情構成九級傷殘。就賠償問題,周娭毑和公交公司多次協商無果,而後她將公交公司起訴至法院,索賠18萬餘元。
  經過兩個小時的審理,由於周娭毑表示不願意調解,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。
  [焦點] “急剎車”是否直接導致原告受傷
  雙方爭論焦點在於,公交公司認為周娭毑應告撞傷她的乘客,而周娭毑則認為受傷原因在於司機急剎車。
  法庭上,公交公司委派律師到庭。被告稱,周娭毑受傷的原因是另一名乘客的過失導致,和駕駛員剎車沒有關係,周娭毑應該向那名乘客主張權利,而不是公交公司。被告還出示了一份有周娭毑簽名的事件說明,內容顯示“當時駕駛員輕踩了一下剎車”,一名體型較胖的女士撲在周娭毑身上,周娭毑覺得很疼。
  但對這份“事件說明”,周娭毑說,說明雖然落款日期是事發當天,但實際是今年元旦以後寫的。當時,司機找到她,並說這樣可以減輕公司對他的處罰,她看公交司機可憐就簽字了。周娭毑表示,車輛緊急剎車,才導致後面乘客沒站穩倒在自己身上,致使自己受傷。  (原標題:長沙一老人乘公交車受傷 索賠18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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